對醉駕者就應“零容忍” |
|
發(fā)布日期:2009/8/19 6:55:39 來源:張家界日報 作者:李北陵 |
|
|
公安部部署,從8月15日起,在全國開展為期兩個月的“嚴厲整治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”專項行動,飲酒后駕車,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;醉酒駕車,一律拘留15日,暫扣駕駛證6個月;一年內(nèi)2次醉酒駕車的,一律吊銷駕駛證,2年內(nèi)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;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有罰款處罰的,一律從重處罰。 公安部的這一專項行動,與其說是“為迎接新中國成立60周年創(chuàng)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”,不如說是遏制影響惡劣的醉駕風。 近段時間,因酒后駕車引發(fā)的惡性交通事故不少:6月30日晚,南京江寧一司機醉酒駕駛連撞9人,造成5人死亡,其中有一名孕婦;7月3日晨,南京一?怂罐I車駕駛人醉駕,車在行駛時沖上人行道,致使4人受傷,其中有3名中學生…… 有資料披露,中國是目前世界上交通事故多發(fā)國家之一。中國目前汽車保有量約為美國的1/4,但交通事故死亡率卻比美國高出一倍以上。反差如此之大,原因固然種種,但不可否認的是,現(xiàn)行交通安全法對醉駕處罰太輕,缺少必要的威懾力是根源之一。 我國現(xiàn)行《交通安全法》和《刑法》規(guī)定,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,并處500元-2000元罰款;如果酒后駕車造成了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(chǎn)遭受重大損失的后果,司機將會被以交通肇事罪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這樣的處罰力度,相對于惡性事故造成的后果,顯然太輕。 中國汽車社會的加速到來,放大了中國汽車文化落后的問題!败嚨隆比笔В瑧吞幉涣,令醉駕屢成社會公害。車禍猛于虎。期待公安部的集中整治專項行動能取得預期效果,更希望著眼長遠,借鑒國外成功經(jīng)驗,修改完善現(xiàn)行法律法規(guī),讓酒后駕駛成為誰都不能碰、不敢碰的“高壓線”。 |
|
|
編輯:admin 【關閉】 |
|
|
|